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细则
发布人: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发布时间:2023-04-24   浏览次数:10




         为了更好的落实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效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特制定此细则。
         一、实践教学目的
         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落实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关于实践教学的安排,适应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教育特色的具体举措。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据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目标要求,以组织和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和实际生活、获得思想道德方面的直接体验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的教学活动。开展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既是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内在要求,也是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二、实践教学方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采取课内实践、校内实践、社会实践三种形式。 
        1、  课内实践教学:是指以固定课堂为教学平台开展的以学生实践活动为主的教学形式。主要包括专题研讨、时事评论、经典名著导读。
         2、校内实践教学:是指以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主要是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所要传授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渗透到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的过程当中。
         3、社会实践教学: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参观学习和开展志愿者活动。
         三、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课分四个学期进行:
         第一学期:开展校内实践教学活动。从新生的实际情况出发,设计主题校园文化活动、志愿者活动,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感恩教育。
         第二学期:开展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参观伪皇宫、吉林省博物院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对学生进行生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学期:开展课内实践教学。就党的方针政策、国内外重大问题及热点问题开设专题讲座或专题研讨,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
         第四学期:开展社会调查活动。由任课教师设计并提出调查题目,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在各自家乡开展社会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对学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
          四、实践教学学时、学分分配
         学校2012年修订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为6学分,按照每学分16学时计算,实践教学学时应为96学时。考虑到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初步设想实践教学课时为48学时,分四个学期完成(从第一学期开始,到第四学期结束),每学期12学时、1.5学分。其中教师布置实践教学安排2课时;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8学时;学生课堂交流和教师点评2课时。
         五、实践教学成绩考核
         以读后感、观后感、调查报告等形式对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状况进行考核,采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标准,及格以上者获1.5学分;不及格者参加下届学生实践课程重修一次,重修还不及格者,不得实践教学学分。
          六、实践教学师资
         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由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专任教师和部分学生辅导员共同担任。思政部教师负责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设计和布置主题活动、调研题目、组织学生交流、批阅作业;学生辅导员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项实践活动活动。
          七、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计划学时12学时×0.8(实践教学系数)×合班数量
 
          八、条件保障
         1、需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纳入学校各学期教学进程计划,统一安排,使之规范化。
         2、需由学校有关领导协调思政部、学工处、团委统一进行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承担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教师,合理地计算工作量并发放课时费。
         4、需要学校的经费支持,用于购买资料、租用车辆等支出。